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 2026年秋季七年级招生方案
时间:2026-06-25
一、政策照顾对象
1.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闽政联〔2022〕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军人子女。
2.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3.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闽教基〔2024〕8号、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胞子女。对台胞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的政策。全市经批准设立的普通中小学原则上都可以接收台胞子女就读,其中,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可面向全市接收申请七年级就学的台胞子女。
5.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
6.其他政策照顾对象。
二、剩余学位派位对象
购买位于西至福厦高铁线、城港大道,南至联十一线,东、北至荔港大道秀屿区区域内商品房的居民直系适龄子女(符合“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以《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实施细则》规定为准),以及2025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房产均在秀屿区笏石街道杨林村、刘厝村、岭美村,并作为实际居住地的原户籍世代老居民适龄子女(简称“原户籍世代老居民适龄子女”),可以申请剩余学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剩余学位数,直接接收入学;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随机派位入学。凡经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派位落选者由秀屿区统筹安排入学。特别提示:参与派位入学的学生属于就近统筹入学管理范畴,因此学校不提供住宿安排,请家长考虑好再决定是否参与派位。
三、报名办法
(一)政策照顾对象。政策照顾对象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名单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统筹安排情况及时反馈各相关主管部门。
(二)剩余学位派位对象
1.报名时间:7月1日至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2.报名地点: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秀屿区莆兴路3988号)。
3.报名材料:
①购买相关区域内商品房的居民直系适龄子女: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户口簿(体现房产所有者为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直系亲属关系),相关区域范围内的房产证明(以下材料之一):A房产证(不动产权证);B购房合同、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全额购房发票等有效材料。
②原户籍世代老居民适龄子女:携带报名表(见附件)、户口簿、房产证明,如户口簿中几代同本无法明确招生对象与其父(母)亲关系的,或无法明确房产持有者与户籍户主关系的,应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关系的有效证件。
房产证明(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莆田市商品房买卖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原户籍世代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等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随机派位方法
(1)随机摇号组织
随机摇号派位工作由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学校负责组织,现场实施。邀请秀屿区教育局相关人员、秀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和学校家委会家长代表等现场监督并参与随机摇号派位,全程录像备案。
(2)随机摇号派位
①7月10日,由电脑随机的方式为每位报名的学生生成一个抽签号,并在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学校网址)上进行公布。②7月13日,组织上述有关人员代表,实行手工方式,现场随机抽取一个起始号进行派位,从起始号起的顺延序号均为派位成功对象,额满为止。随机派位结果立即公布,并刻录光盘一式三份签字封存并送秀屿区教育局备案。
四、招生咨询电话:0594—5236333
莆田市秀屿区招生委员会
北京大学附属中学莆田学校
2026年6月25日
附件:2026年北大附中莆田学校七年级剩余学位派位对象报名表